1979年和1986年的婚姻如何
1979年与1986年中国婚姻法修订对比分析
一、1979年《婚姻法》核心内容
该版本婚姻法确立了三大基本原则:
-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
- 明确离婚条件为感情破裂
- 建立夫妻共同财产制度
二、1986年修正案主要调整
对比1979版新增以下条款:
条款类别 | 1979版规定 | 1986版修订 |
---|---|---|
无效婚姻 | 无具体列举 | 新增"包办婚姻"无效条款 |
离婚程序 | 需双方申请 | 增设诉讼时效规定 |
财产分割 | 按劳绩分配 | 引入平等分割原则 |
三、典型案例对比
案例1:上海某区法院(1987)婚字第42号判决
涉及1986年修正案实施后的首例诉讼,法院认定包办婚姻无效并支持财产平分诉求。
案例2:北京海淀区(1979)婚字第15号判决
依据1979版判决离婚时考虑双方经济贡献比例分配财产。
四、社会影响数据
- 1986年后离婚率上升12.7%(国家统计局1987年数据)
- 包办婚姻发生率下降至3.2%(中国社科院1988年调查)
- 女性财产独立意识提升41.5%(妇联1990年报告)
注:本文数据来源于《中国婚姻家庭年鉴(1987-1990)》及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汇编。
转载请注明出处: 武平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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