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9年副科级干部
1999年副科级干部任职规范
一、岗位职责
副科级干部需负责以下工作:
- 执行上级决策部署
- 管理基层行政事务
- 协调多部门工作关系
- 组织年度工作总结
二、任职条件
指标 | 标准 |
---|---|
年龄要求 | 1980年1月1日-1985年12月31日出生 |
学历要求 | 大专及以上学历(1984年及以前毕业) |
工作年限 | 连续工作满5年 |
三、工作流程
- 季度工作计划制定(3月31日前)
- 月度工作执行报告(次月10日前)
- 年度考核材料提交(次年1月15日前)
四、考核标准
考核分为三个等级:
- 优秀:年度考核≥90分
- 合格:年度考核70-89分
- 不合格:年度考核<70分
五、纪律要求
需遵守以下规定:
- 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
- 不得干预司法独立程序
- 重大事项须集体决策
依据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》(1993年)及《党政机关干部任用工作条例》(1995年)制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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