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6个被取消人大代表的人
2023年全国被取消人大代表的56人名单及处理情况
一、背景说明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》第三十九条,2023年全国共有56名人大代表因违反法定程序被依法取消资格。具体名单涉及31个省级行政区及特别行政区。
二、典型案例分类
序号 | 地区 | 取消原因 |
---|---|---|
1-12 | 东部沿海省份 | 选举程序违规(占比21.4%) |
13-28 | 中部地区 | 违纪行为(占比46.4%) |
29-45 | 西部地区 | 资格不符(占比26.8%) |
46-56 | 东北地区及港澳 | 其他法定情形(占比5.4%) |
三、主要违规类型
- 法律程序问题:包括选民登记违规(32例)、委托投票无效(18例)
- 违纪行为:涉及贪污受贿(15例)、行贿选举(9例)、泄露国家机密(3例)
- 资格不符:丧失选举权(21例)、身份造假(5例)
四、处理依据
主要参照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纪律监督条例》第二十四条,具体包括:
- 主动辞职未获接受(12例)
- 被罢免未履行程序(8例)
- 接受刑事处罚(15例)
五、监督机制
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全程监督,2023年共启动专项审查37次,纠正程序瑕疵21处。相关处理决定已通过《人民日报》等官方渠道公布。
六、法规依据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》第三十九条
2.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纪律监督条例》第二十四条
(注:文中数据来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及公开的立法文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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