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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第13号税务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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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第13号税务公告核心内容

一、适用范围

本公告适用于2022年度从事以下业务的纳税人:

2022年第13号税务公告

  • 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
  •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优化
  •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标准调整

二、重点政策调整

政策项 调整前 调整后
小微企业增值税税率 3% 1.5%(年应纳税所得额≤300万元)
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子女教育1200元/月 1500元/月(3孩家庭)

三、申报操作指南

纳税人需在以下时间内完成申报:

2022年第13号税务公告

  • 增值税:2023年1月1日-2月28日
  • 个人所得税:2023年3月1日-6月30日

四、常见问题解答

Q1: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如何计算?

适用150%加计扣除政策(年度汇算清缴时需提交专项申报表)

2022年第13号税务公告

Q2: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?

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1. 年应纳税所得额≤300万元 2. 从业人员≤300人 3. 资产总额≤5000万元

2022年第13号税务公告

五、配套文件

  • 《小微企业增值税申报操作手册》(国家税务总局,2022)
  • 《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填报指南》(财政部,202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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