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历史故事集42篇
北宋名臣包拯的清官故事
人物背景
包拯(999-1062),字希仁,北宋庐州合肥人,官至枢密副使、参知政事。以断案清明、刚正不阿著称,民间有"包青天"之美誉。
经典案例
三口铡刀案
庆历年间,包拯在端州任知州时,当地盛产名贵端砚。离任前,有人行贿送砚求情,包拯怒斥:"吾为官清,砚可破!"命人将端砚击碎于府前,并处决行贿者。
智审郭槐
- 郭槐之妻突然暴毙
- 包拯发现死者指甲中藏有金针
- 当堂审问郭槐之妻生前债务
- 郭槐因畏罪承认杀人
执政举措
政策名称 | 实施时间 | 核心内容 |
---|---|---|
开封府改革 | 1057年 | 设立"戒石铭"制度,规定官员不得接受"一砚一砚"等微小贿赂 |
端州禁砚令 | 1058年 | 禁止官员在端州采购私人用砚 |
历史评价
《宋史·包拯传》记载:"拯性峭直,与人不杂,遇事无巨细必穷理,务求折中。"明代张居正曾评价:"宋世名臣,包公为第一。"
(文献来源:《宋史》《包公案》《中国历代名臣传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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