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体工商户名称规定最新
个体工商户名称规范与登记指南
一、命名基本规则
个体工商户名称应包含以下四个部分:行政区划、字号、行业特点和组织形式,格式为“行政区划 + 字号 + 行业特点 + 个体工商户”。
二、具体要求
- 行政区划:使用全称(如“北京市朝阳区”而非“京朝阳”),直辖市可省略“市”字
- 字号:2-6个汉字,禁止使用“国”“军”“公”“华”等特殊字词
- 行业特点:需与经营范围一致(如“餐饮管理”“软件开发”等)
- 组织形式:统一使用“个体工商户”或“有限公司”
违规案例 | 规范修改 |
北京朝阳龙腾餐饮 | 北京市朝阳区龙腾餐饮个体工商户 |
上海浦东XX软件开发 | 上海市浦东新区XX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|
三、禁用情形
以下情况需重新申报:1. 使用外文或拼音;2. 含有宗教、封建文化元素;3. 与在先注册名称重名或近似;4. 涉及国家机密或敏感词汇。
四、登记流程
1. 提交《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
2. 系统自动核验(约1工作日)
3. 核准后领取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
五、常见问题
问:能否使用“XX有限”作为组织形式?
答:不可。个体工商户统一使用“个体工商户”作为法定组织形式。
问:字号超过6个字怎么办?
答:需申请名称变更为“XX-字号-行业-个体工商户”格式(如“北京-云创-科技-个体工商户”)
(本文依据《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》制定,数据更新至2023年12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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