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种人不能落户苏州
三种人不能落户苏州的官方政策解读
一、有刑事犯罪记录人员
根据《苏州市居住证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,曾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,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五年的,不得申请落户。已满五年的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《无犯罪记录证明》。
二、社保缴纳不足人员
申请积分落户需满足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的条件(以社保卡缴费记录为准)。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申请将不予受理,补缴年限不计算在内。
- 企业职工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
- 灵活就业人员需连续缴纳养老保险
三、不符合积分条件人员
限制情形 | 政策依据 |
---|---|
年龄超过45周岁 | 《苏州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》第七条 |
学历低于大专 | 同上第八条 |
居住证未满1年 | 同上第九条 |
其他注意事项
政策动态调整以苏州市人社局最新公告为准,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实时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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